廉洁典型故事 | 甘于奉献的廉洁人物——焦裕禄
发布时间:2024-03-20 供稿单位:办公室 动态浏览次数:1031

人物介绍:焦裕禄(1922年8月16日——1964年5月14日), 男,汉族, 山东淄博博山县北崮山村人,原兰考县委书记,干部楷模,中国共产党革命烈士。在兰考担任县委书记时所表现出来的“亲民爱民、艰苦奋斗、科学求实、迎难而上、无私奉献、廉洁自律、不搞特殊化”的精神,被后人称之为“焦裕禄精神”。

廉洁故事: 焦裕禄同志从贫苦娃到县委书记,始终保持着劳动人民的本色,他将职权看作是为人民掌权,将职位看作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,严于律己,严格要求子女,形成了独特的家风。

焦裕禄非常疼爱孩子,从小就教育孩子热爱劳动、艰苦朴素。家里人口多,有6个孩子,还有老人,其中3人没有粮食指标,9个人吃6个人的粮食定量,所以生活一直很清苦。为弥补家里的饥荒,从小教育孩子们珍惜粮食,焦裕禄经常带着孩子们,去附近采收过的地里捡拾漏失的豆子和花生。

焦裕禄从来不要组织的照顾,也从不接受他人的馈赠。他刚到兰考的时候,看到县委机关北面有一个大池塘,觉得里面可以养鱼,就建议城关镇投放了几万尾鱼苗,成了个养鱼场。他关心鱼苗的生长情况,时常在休息时间到鱼塘看看,有时看到打鱼,就帮着打。渔场同志觉得他为渔场操了不少心,还经常参加劳动,为感谢他的指导,也为了让身患重病的焦书记补补身体,就派一名职工用水桶装了10多条活鱼,送到了他家。孩子们一见到活蹦乱跳的鱼,喜欢的不得了,嚷着要吃鱼。焦裕禄回家后,问清了来龙去脉,就对孩子们说:“这鱼是渔场的同志辛苦养大的,是集体财产,咱一家没去劳动,咋能白吃呢?如果大家都占集体的便宜,那集体的事还能办好吗?”一席话使孩子们明白了道理,他的大儿子焦国庆当即就把一桶活鱼又送回了养鱼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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